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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森

刘炳森(1937年8月-2005年2月15日)字树庵,号海村,幼年自号刘五先生。1962年夏于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画山水科本科毕业,同年秋至北京故宫博物院从事古代法书绘画的临摹复制和研究工作至今。曾任北京故宫博物院研究员、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书画函授大学特聘教授、日本白扇书道顾问日本书道研究泉会顾问、中日友好二十一世纪委员会委员等。其刘体隶书影响甚广。

在艺术观上坚守民族传统的阵地,但又不墨守古人的陈规,并在继承的基础上力求具有新的发展,创作的艺术作品一定要“尊重民族的欣赏习惯”(毛泽东语)。当然不排斥一切进步和优秀的外国艺术,而且应当认真钻研、吸收、融化和发展古今中外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完美的艺术样式。认为一位人民的艺术家必须追求真、善、美,反对假、恶、丑。认为艺术家不同于企业家,企业家必须多创造利润,向国家多作贡献,才算是有了好的业绩。而艺术家则是把更多、更好的艺术作品奉献给自己的国家和所处的时代,当艺术作品达到一定的品位时,会带来它的副产品,即经济效益,但这永远是副产品,不能主次颠倒,否则艺术家本人和其作品就会一同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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