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院架构下设:
院长 副院长 执行院长 执行副院长 院办公室 秘书处、院务委员会、理事会、艺术委员会(包括:山水画学术委员会、花鸟画学术委员会、人物画学术委员会、书法艺术委员会、民间艺术委员会、书画评审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学术研究委员会、书法创作委员会、篆刻创作委员会、美术创作委员会、对外交流委员会、书画鉴定委员会、书画收藏委员会 编辑出版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执行院长:刘建东 龙瑞 单霁翔 王文祥
名誉院长:李秀荣 靳尚义
副院长: 贾广健 张序三